湖南省位于中国中部,是中国的省级行政区,下辖14个地级行政单位,包括6个地级市和8个州级市。在湖南省内,有110个县级行政单位,其中包括85个县、13个县级市和12个市辖区。
湖南省的地级市主要有长沙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、衡阳市、邵阳市和岳阳市。这些地级市是湖南省的最高行政单位,在地理、经济和文化上都具有重要地位。每个地级市下面辖若干个县级行政单位。
除了地级市外,湖南省还划分了8个州级市,包括益阳市、常德市、张家界市、娄底市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、怀化市、永州市和郴州市。这些州级市相当于地级市,在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上都有一定的自主权。
在湖南的县级行政单位中,包括传统的县、县级市和市辖区。县是相对较小的行政单位,代表着湖南省行政体系的基层组织。县级市是指一个地级市辖下的一个县级行政单位,对外有独立的市名和行政区划,但在行政管理上受到地级市的领导。市辖区是地级市下面的行政单位,相当于其他省份的区、市辖区或市。市辖区内设有街道办事处,是城市行政管理的基本单位。
总的来说,湖南省下辖的市县区共有110个。这些行政单位在湖南省的经济建设、文化教育、农业发展和社会事务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。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,它们组成了湖南省多样化的地域风貌和多元发展的格局,为湖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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